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2004.02.06
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张文宣检察长所作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
认为,一年来,省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加
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我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对去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
对今年工作的安排是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
贯彻执行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
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
社会政治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努力促进司法公正。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完善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公正
执法,廉洁奉公,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经济强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