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饧档耐ㄖ?济发〔2004〕14号),保留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全额预算管理正局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及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二)对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资金,办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业务,编制会计报表。
(三)审核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各单位财务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四)统一各种结算报账专用凭证,负责政府资金集中核算后的会计档案管理。
(五)负责政府土地收储资金的会计核算和管理。
(六)负责政府资金收支的统计分析和政府资金管理的政策调研。
(七)按市政府批准的年度城建重点工程投资计划,进行投资控制和拨款。
(八)负责组织政府城建重大投融资项目的经济预测分析和效益评价。
(九)负责建立和维护政府资金结算信息管理网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设5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协助处理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人事、社会保险、文秘、保卫、后勤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调研监察审计处
负责对政府各项资金收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资金管理的政策调研;负责城建投融资项目投入产出效益的综合评价;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三)结算一处
负责纳入中心管理的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及市级群众团体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各单位经费的日常结算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和会计档案整理。
(四)结算二处
负责纳入中心管理的政府城市建设资金及相关部门(单位)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城建项目资金的日常结算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和会计档案整理。
(五)结算三处
负责政府土地收储资金及相关部门(单位)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办理有关土地资金的日常结算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和会计档案整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0人(含工勤人员5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总会计师1人(副局级),总工程师1人(副局级);处长5人,副处长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