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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批转阿坝州失地无业农牧民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6-27 16:00:1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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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批转阿坝州失地无业农牧民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阿府发 〔2006〕7 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批转阿坝州失地无业农牧民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制定的《阿坝州失地无业农牧民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阿坝州失地无业农牧民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州财政局



(二○○六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妥善解决我州失地无业农牧民农转非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04〕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发〔2005〕12号)以及《中共阿坝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见》(阿委发〔2005〕19号)规定的,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在阿坝州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失地无业农牧民(以下简称失地无业农牧民)的医疗保险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统筹原则和基金管理



凡符合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的失地无业农牧民的医疗保险,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户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



基金来源由土地出让收益金和本人缴费组成,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基金出现缺口,由所在县人民政府解决。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失地无业农牧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对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认真核实,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 缴费方式



按照确保失地无业农牧民门诊特殊疾病、患病住院和患大病的医疗待遇的原则,建立失地无业农牧民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和住院医疗保险基金。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失地无业农牧民均可按以下规定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男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女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我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4%)×15年,一次性缴纳。



(二)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我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4%)×10年,一次性缴纳。从第11年起由本人按我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4%)缴纳, 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5年及其以上年限,且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三)男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的,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我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4%)×5年,一次性缴纳。从第6年起本人按我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4%)缴纳,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0年及其以上年限,且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四)男年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30周岁,符合参加医疗保险条件的,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我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4%)×2年,一次性缴纳。从第3年起本人按我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的缴费比例缴纳,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五)上述(一)(二)(三)(四)项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在土地收益中支付,土地收益未收足前不足部分先由当地财政垫付,再从土地收益中逐年归还。



第四条 待遇的计算和支付



(一)执行我州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坚持小病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大病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原则,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水平,使人民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失地无业农牧民患病符合国家、省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和我州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我州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报销。



(三)失地无业农牧民患我州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15种特殊病种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必须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二级乙等以上的定点医院办理申请特殊病种的相关医疗证明材料,由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待遇。



(四)失地无业农牧民的住院医疗保险的支付办法,按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执行。



(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失地无业农牧民由本人每月缴纳5元,每年缴纳60元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统筹管理,解决失地无业农民患大病住院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其支付办法为: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费用中按80%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失地无业农牧民,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建立本人的医疗保险关系,并按照《办法》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已建立医疗保险的失地无业农牧民,如中断缴费1年,允许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但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如中断缴费2年以上,再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连续缴费年限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待遇。



第六条 各县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失地无业农牧民医疗保险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失地无业农牧民身份界定,公安部门负责失地无业农牧民农转非情况的确定,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失地无业农牧民失业情况的认定。各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据当地国土资源、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提供的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名单及其相关资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为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医疗保险基础资料。



第七条 土地出让收益划拨征地调节资金的比例,由州财政局会同州国土资源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后国家、省出台有关失地无业农牧民医疗保险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即使真是汉奸,教授也无权殴打



于伏海



刚才看到一个标题《支持韩德强:汉奸就该打!》,看到这种标题,不用看内容就会知道里边要说什么。



本人不想评论这样的文章,只谈以下几点:



第一,即使骂毛泽东的老先生真是汉奸,韩德强也无权殴打。

韩德强是什么身份?充其量只是个教师而已,别说是教师了,就是警察,法律也不允许他们打人的。别人说的话如果触犯了法律,韩德强只有举报或者投诉的权利,比如向司法机关报案,但他绝对没有打人的权利,打人就是犯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中国的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规定“骂”国家领导人是犯法的,包括骂已经死去的国家领导人。

有的人拿出宪法来论证骂毛泽东是违法行为,请问宪法里面哪一条有这种违反人权的规定?宪法的序言只是用简短的几句话说毛泽东干了哪些事情,从这些句子里无法推理出“禁止批评毛泽东”或者“禁止‘骂’毛泽东”的结论来。

恰恰相反的是,宪法第35条清楚地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这种权利的体现之一是,人们有权对历史人物和公众人物进行批评甚至是责骂。毛泽东身前是中国最高领导人,人们有权利批评国家领导人,有权利责骂国家领导人,尽管当年谁批评毛泽东谁就会被打死或者判刑,当年,判决批评毛泽东的人死刑或者重刑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现在,毛泽东已经作古,成为一个历史人物,对历史人物,官方可以有官方的立场,除官方之外,每个人都有权利对历史人物作出自己的评价,这也是言论自由的体现,人们有权完全否定一个历史人物,也有权完全肯定一个历史人物,别人对这种否定或者肯定只能提出异议,但是绝对不能因为观点不同而出手打人。

有的人又说毛泽东也跟别人一样有普通人的一面,即使他已经去世,那作为死者也是有名誉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已经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此观点,我想说的是, 并不是所有的死者都予以权护,对于已经逝世的公众人物,一般不受这个规则的保护,特别是死者既是国家前领导人又是公众人物时,为了实现人们的言论自由权利,对这些死者的批评甚至是责骂,不能被认定为侵犯了这些死者的名誉权。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特别佩服毛泽东的后人,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过毛泽东的任何后人起诉或者控告过批评毛泽东的公众,因为本案中那位老先生的言辞果真的侵犯了毛泽东作为一个死者的名誉,那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的也只有毛的近亲属,别人可以随意评说,但是无权起诉,打人就更是违法或者犯罪的行为。



第三,有的人会说,既然“骂”毛泽东没有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那毛泽东的尸体还在,“骂”毛泽东,就触犯了中国刑法规定的侮辱尸体罪。

果真是这样吗?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案中,老先生只是认为毛泽东不值得人们这么崇拜,并没有对毛泽东尸体通过暴露、猥亵、毁损等方式予以侮辱,所以,老先生的行为也没有触犯侮辱尸体罪。

即便老先生的行为真的触犯了侮辱尸体罪,那韩德强仍然不能殴打老先生,韩德强顶多只有权把老先生扭送到司法机关,让司法机关作出认定,如果韩德强打人了,韩德强就违法或者犯罪了。

谈到侮辱尸体罪,到底谁在侮辱毛泽东的尸体?根据刑法,把毛泽东的尸体放在纪念堂里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算是对毛泽东尸体的最大侮辱了,希望韩德强对此发出呼吁,让贵组织早日把你们的圣人入土为安为好。



第四,老先生“骂”毛泽东没有违法,但韩德强打老先生一定违法了而且证据确凿-现场的视听资料和韩德强自己的承认都可以证明。我国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对此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韩德强违反了宪法第38条,侵犯了老先生的人格尊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被殴打的老先生已经六十岁以上,那公安机关可以给予韩德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第二阶段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第二阶段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3〕2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第二阶段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第二阶段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期限延长两年的指示和《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东北三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02〕15号)精神,总结我省第一阶段试点工作经验,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中小学生豆奶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优化中小学生营养结构,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在我省开始试点以来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试点地区学生的营养与健康状况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调动了部分地区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大豆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扩大了中小学生豆奶计划的示范效应。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积极提倡引导,继续推进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要站在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和拉动农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生豆奶计划的重要意义,并把它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列入宣传报道计划,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实施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实施中小学生豆奶计划的目的意义、工作原则;豆奶制品与营养健康的科学知识、对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怀。要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支持国家学生豆奶计划的实施。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力求达到更好效果。(二)贯彻市场经济原则,通过招标确定学生豆奶生产企业。要在省内外已经通过企业资格评估认定或ISO9000认证的学生豆奶企业中进行招标,择优选定豆奶质量高、价格低、服务好的生产企业准入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省内生产企业,并以合同方式确定各方责任。学生豆奶必须符合“安全、优质、方便、价廉”的基本要求。对定点企业的产品质量、卫生、价格、服务等方面要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鼓励信誉好的大型骨干企业或公司进行规模化生产、储运和配送,实行有限的市场竞争。定点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企业要增强市场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靠实力把自己做大做强,靠质量、服务和诚信赢得市场。企业必须以消费者为中心,根据中小学生的要求,增加粉、水、块等品种多样、味美可口的新产品,给学生和家长一个消费选择的余地,让广大学生和家长满意,保证学生豆奶计划顺利实施。(三)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实事求是选择豆奶计划试点学校。豆奶计划在政府的政策扶持、行政推动和消费引导下,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和消费选择权,不强迫命令,不随意下达指令性计划,不具备条件的不强行试点。要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包括经费补助等),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导学生、家长和学校参与豆奶计划,鼓励学生健康消费。试点范围应城乡兼顾,注意向农村学生倾斜。要采取地方政府投入一点、豆奶生产企业回报一点的办法,努力为学生在校饮用豆奶创造条件,确保学生能及时喝上豆奶。试点学校要本着为学生健康与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豆奶计划,把学生豆奶营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营养观、饮食观,树立营养、卫生、科学、合理的饮食新观念。(四)严格实行准入制度,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和中毒情况的发生。要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政府、学校和企业都要始终把学生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农业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学生豆奶”计划试点企业资格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经评估认定合格或取得国家ISO9000认证的方可参加招标、申请准入。液体豆奶对生产、储运、配送条件要求较高,如有不当容易发生变质,导致食物中毒,必须更加严格掌握条件,严把准入关。在不具备相应保鲜冷藏条件的农村地区,仍以推行固体豆奶为宜。要严格执行《吉林省学生豆奶产品准入证实施办法》,无准入证一律不得进入学校销售产品。学校不得参与任何营销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豆奶产品。绝不允许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等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一经发现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经费补贴

(一)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阶段实行补贴政策,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家庭共同负担。第二阶段每年继续由中央财政补贴5000万元,省财政配套2500万元,合计7500万元。(二)为鼓励学生健康消费,使更多的农村学生受益,学生补贴标准调整为:1.选择饮用豆奶粉或豆奶饼的城镇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10元,乡村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20元、特困学生(指免收学杂费的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25元。学生豆奶粉或豆奶饼每袋(25克/袋)不得超过0.30元。2.选择饮用液体豆奶的城镇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25元、乡村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35元、特困学生(指免收学杂费的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55元。学生豆奶每袋(200毫升/袋)不得超过0.60元。

(三)各市州特困学生比例为:城镇3%,乡村7%。试点学校特困生人数由各市州教育局审定。城镇学生或乡村学生按学校所在地划分。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生豆奶计划试点工作方案复函》(教体艺厅函〔2000〕10号)规定,用于学生豆奶计划效果监测经费不超过总补贴经费的0.5%。

(五)根据工作需要,用于学生豆奶计划宣传教育与组织工作经费参照监测经费的比例不超过总补贴经费的2%。(六)学生豆奶计划第二阶段试点工作开始实行新的补贴标准,补贴人数及补贴期限根据政府补贴资金控制数额确定。政府补贴资金使用完之后,学生按厂家供应的价格付费,政府不予补贴。

四、运作办法

(一)由各市州教育局在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审定试点学校,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学校登记表》报省教育厅。各市州试点人数按中小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掌握。省教育厅根据各市州审定的试点学校人数,核定各地补贴资金控制数额。(二)由试点学校组织学生每天饮用一杯豆奶,节假日把豆奶带回家中饮用,学校做好登记和监督。试点学校和定点企业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购货单》(购销凭证),并以此作为企业送货结算凭据。购货单,学校、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及企业各一联。(三)定点企业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地把学生豆奶及时送到试点学校,并做好售后服务,豆奶在学校存放、分发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豆奶粉定点企业必须提供学生能够在学校喝豆奶的设备,如:学生豆奶冲饮机等,满足学生消费需求,确保学生在校饮用及安全。(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专人在每学期初把试点学校学生自交款汇至省教育厅专户,省教育厅根据学生自交款数额比例,及时配套拨付豆奶补贴资金。学生自交款未及时上缴的由送货企业按购货单催缴。(五)在省教育厅建立专户统一管理学生豆奶计划的政府补助资金和学生自交款,按照《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效使用政府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六)进行学生豆奶计划效果监测与评估工作,通过监测数据说明中小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监测工作按照《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效果监测实施意见》(吉教体字〔2002〕40号)执行。

五、组织领导

实施中小学生豆奶计划是一项政府行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关系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安全,关系社会稳定与发展。各级政府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实施学生豆奶计划的责任感。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特别是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工作,积极配合,把这项工作做好。

实施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必须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要精心组织,各司其职,严格监管。

省计委、经贸委负责对豆奶生产能力的落实和布局,做好学生豆奶新产品鉴定工作。

省农委负责对豆奶生产企业的资格评估认定,做好生产企业和农民定向种植的衔接工作。省财政厅、审计厅负责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指导,做好监督审计工作。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试点学校提出豆奶需求量、质量和服务要求,做好实施效果监测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对豆奶产品卫生检验,做好豆奶加工与饮用过程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对豆奶产品质量检验,做好豆奶产品质量标准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省物价局负责制定学生豆奶产品价格,做好豆奶产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各市州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并抓好各环节的落实。试点学校要确定一名校长专门负责,确保我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实施健康有序地进行。